二手車,車網,賣車網-人民網稱姚晨微博讓《人民日報》有強烈危機感


藥傢鑫案:網民不再貼“標簽”

4月27日,受害方張妙的父親要求藥加鑫的父親兌現藥傢鑫“遺贈”的20萬元案,在西安開庭審理。去年,藥傢鑫案在全國網民中曾經引起巨大的情感波瀾,張妙一方傢境的極其貧困,加害者一方被大肆宣揚的“官二代”、“軍二代”身份,對其傢庭強勢幹預司法的擔憂,甚至引出這樣的斷言:藥傢鑫和法律,藥傢鑫和中國,隻能活一個。

在當今存在社會不公,特別是官民和貧富對峙現象的大背景下,藥傢鑫案被網民“標簽化”瞭。在一些熱點輿情中,網民經常不問是非,隻問善惡,顧不上仔細辨析事件細節,習慣於憑平日對社會的“刻板印象”宣泄牢騷不滿。

自藥傢鑫被執行死刑,特別是中央電視臺主持人柴靜專訪藥父後,網上的憤激情緒漸趨平和。藥傢鑫的傢境是普通工薪階層,並沒有傳說中的5套住房。藥傢鑫的下場是咎由自取,但其父母是否也為高壓鬱積不得舒展的社會心態承受瞭一份沉重?在藥傢鑫死刑當天,知名網友王小山慨然發帖:“很難想像,此時不同情藥傢鑫父母的人,當初會真正同情被害者的傢人。”

趙普發帖引發職務微博之爭

4月9日,加V認證為“央視主持人”、粉絲達190萬的趙普發出一條微博,稱轉發自調查記者短信:“不要吃老酸奶(固體形態)和果凍,尤其是孩子,內幕很可怕,不細說。”這條微博在網上瘋傳,被視為“問題膠囊”風波的源頭。傳媒人張力奮認為,趙普率先披露明膠醜聞,是“基於公共利益”。還有人認為微博發聲,有利於沖破報道阻力,“倒逼真相”。

公眾人物特別是媒體人的職務微博,如何處理個人表達和所供職的媒體關系,在新聞界引發嚴肅思考。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教授張志安 (微博)建議,鼓勵記者實名開博,但記者微博“可以評論為主,未刊發的新聞不宜/不應提前發佈”。“如果消息來自同事,而新聞尚未報道,的確無權公開。如果發佈信息太過模糊,又易引起社會恐慌,確應審慎。”網友胡瑞直言不諱地說:作為央視的員工,傳播尚未播報的新聞內幕屬於泄密。

路透社的《網絡報道守則》就告誡記者:“在社會化媒體上,職業行為和個人行為是不能截然分開的。”工作賬號和私人賬號需分開。“當你必須以記者身份出現在社交網站時,請事先征得主管同意。”路透記者如在微博客發佈新聞,“必須保證該新聞是在新聞線路已經播發過的”;“轉發/共享一個鏈接輕而易舉,但如果你轉發/共享的內容最後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者讓人聯想你偏向爭議中的某一方,就會損害你個人和路透的聲譽”。

“隨著網絡微博等的迅速發展,每一個人都成為一個‘通訊社’。”微博的言論自律和他律,對於普通網民和媒體人來說,都是全新的挑戰,對於初學者出於社會善意卻欠謹嚴的發言,不妨多包容,但媒體人內心要警鐘長鳴,對記者網絡發言的規范也應盡快制定和實施。

“微博女王”讓《人民日報》有瞭危機感

4月26日,人民網官方微博的一條博文引出數千次轉發:“微博女王”姚晨讓人民日報人有瞭強烈的“危機感”。一位年輕編輯在社內培訓時舉出姚晨粉絲1955萬的事例,這意味著她每一次發言的受眾,比《人民日報》發行量多出近7倍。

社交媒體指數型擴散的傳播方式,給傳統媒體造成沖擊。《人民日報》社長張研農4月26日在復旦說:在互聯網時代,主流媒體若想位居主流,就得做互聯網紛亂信息的過濾器,做網絡偏激情緒的緩釋劑,做國民心態的壓艙石。這是主流媒體應盡的責任,應有的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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