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車網,賣車網-“買房人交定金後漲價可索賠”被指缺乏操作性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一份最新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如果房價漲瞭,開發商對已經簽訂的認購書、意向書等預約合同反悔,拒不簽正式合同的,購房者可以要求對漲價的部分索賠。反之,若買房人因為房價降低瞭,違反預約合同,損失的也不僅僅是定金,還得另外賠償開發商損失。 在房價飛漲時期,有的開發商後悔賣便宜瞭,寧願賠償買房人幾萬元的定金,轉手就以高出原價數十萬的價格賣掉,這種現象並不鮮見。而大傢都知道,因為房價漲跌產生“房鬧”,在各地已經不鮮見。那麼,最高法的這份司法解釋,乍看上去似乎在鼓勵“房鬧”。真的如此嗎?揚子晚報記者對此進行瞭調查采訪。 揚子晚報記者 馬祚波 先看原文: 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發佈的《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共分為8個部分、46條對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所有權轉移、違約責任等具體適用法律問題作出瞭明確規定。其中,對於房產交易中的認購書、意向書等預約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確,並有專門條款針對買賣雙方一旦毀約的處理意見。 該份司法解釋中的第28條規定:“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並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的數額總和不應高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這就意味著,如果發生開發商或是買房人違約的情況,除瞭賠付定金,還可以根據房價漲跌提出索賠。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若是買房人違約的話,開發商同樣可以提出索賠。如今樓市相對低迷,大量樓盤紛紛降價促銷,包括南京在內的多個城市均發生過老業主要求退房的案例,按照最新的司法解釋,購房者如果不履行合同的話,除瞭拿不回定金,開發商也有權對降價損失要求補償。 再細看原文: 僅針對“預約合同” 而仔細看原文後可以發現,“定金”兩個字很關鍵。這說明關鍵的28條,也就是被誤解為鼓勵“房鬧”的條款,約束的是“預約合同”,也就是說是認購書、意向書等等,不是正式的購房合同,牽涉到的“定金”也就是誠意金之類,並不是購房的全款。而包括南京在內,各地的“房鬧”大多是已經簽訂瞭正式購房合同、房款已經付清或者貸款已經開始的情況,司法解釋顯然對這些情況是不予保護的。因此,也就不存在鼓勵“房鬧”之嫌。 開發商說: 開發商悔約比較少見 “簽瞭認購合同後,一直拖著不簽正式合同的情況比較少見,而對簿公堂的更是鳳毛麟角。”南京河西一傢開發商告訴揚子晚報記者,通常買房人看中瞭一套房子後,交納2萬到5萬元的定金,然後簽一份認購協議,15天之內到售樓處再簽一份正式合同,就算是走完基本程序瞭。在平常的房產交易中,由於簽正式合同時要繳納首付款,有的房主一時難以湊齊幾十萬的款項,開發商大多也會寬限一段時間,“說到底,這都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如果是其中一方故意拖延呢?這位開發商表示,如今市場低迷,企業都巴不得趕緊落袋為安,沒有哪一傢會拖著不跟買房人簽合同。“有的買房人會主動提出,需要較長時間湊錢,為瞭‘守住’客戶,沒有樓盤會不答應”,他說,若按正常程序,買房人逾期不簽正式合同的,開發商有權沒收定金,但沒人會這麼做。 樓市專傢說: 界定房價漲跌太難瞭 有地產專業人士表示,最新司法解釋的出發點應是保護購房者的利益,與開發商相比,作為個體的買房人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因此規定開發商在不履行合同時,買方除瞭能拿回定金之外,還可以索賠損失。比如交瞭5萬元定金認購瞭一套100萬的房子,可開發商單方撕毀合同,退回5萬元的定金後又賠償瞭5萬元,但是卻以120萬元的價格賣瞭出去,折算下來仍賺瞭15萬元。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買房人就可以對這15萬元的不當得利提出索賠。 “簽瞭認購協議後違約的情況很少見,並非普遍現象,所以我認為沒有太大意義。”南京房地產開發建設促進會秘書長張輝認為,對於認購書上的條款有異議的,買賣雙方都會選擇坐下來協商,對定金繳納、簽約時間等具體細則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即便是對簿公堂,也應依據認購協議來判決,而且如何界定房價的漲跌也很困難,開發商若捂著不賣,買房人便無法索賠。他指出,新司法解釋的條款應是未雨綢繆,對今後可能出現的爭議情況提出指導意見,最終還是要看法院如何裁定。 Tags: 二手車網, 車網, 賣車網, 汽車保險, 汽車買賣, 車輛買賣, 二手車買賣, 買賣二手車, 二手車, 易手車, 車輛, 私家車, 二手車場, 壹號車場, 九龍灣綜合名車展, 車行, 汽車貸款, 汽車零件, 驗車, 驗車中心, second hand car, 2nd hand car, used car, car, Alphard, Estima, Ferrari, Porsche, 車會, sell car, car sales hong kong, 網上汽車保險, 車盤, 車牌, 車位, car insurance, 名車, 跑車, Audi, Benz, BMW, Volkswage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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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06 Wed 201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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